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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管理制度

学校制订了《苏州大学教学、科研仪器设备(固定资产)管理办法》、《苏州大学低值耐用品、材料、易耗品管理办法》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;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具有完整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,诸如:

设备仪器帐、物、卡管理制度和交接管理办法;

设备仪器日常管理、维护与考核办法;

实验室仪器借用、损坏管理与赔偿办法;

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制度。

仪器设备的管理措施与维修经费保障情况主要如下:

对单价10万元以上的精密仪器配备专人管理,并做好技术档案与使用记录。教师、学生使用仪器,必须经专人培训、并严格遵守仪器使用规范。一般设备由实验技术人员管理,做到仪器设备(固定资产)帐、物、卡相符率100%,仪器设备完好率大于98%。

在实验教学过程中,建立实验仪器完好状态的确认制度,即在实验开始前和结束后,由学生和教师分别检查实验仪器完好状态、做好交接,并签名确认。

学校每年下拨常规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,平均为4.5万元,实行专款专用。对于大型精密仪器,实行专项维修费用制度。做到一般故障自行解决,常规仪器学校专人维修,大型精密仪器由生产厂商维修,同时作好维修记录。

中心将仪器管理、维护工作的质量考评结果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奖励金、岗位津贴挂钩,促进仪器设备管理、维护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。

苏州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管理办法.pdf

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损失处理试行办法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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